为配合宁波市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深化推进全市专项职业能力研发工作,夯实我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基础,确保新开发专项职业能力的考核规范、培训标准及技能题库更具适应性、实用性,并力求打造适应宁波经济、企业发展需求的新专项,现将无人机操控、图文设计等5个专项职业能力开发的三项内容:考核规范、培训标准、技能鉴定要素细目表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自2020年5月15日起至2020年5月20日止),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相关企事业单位、院校及社会培训机构的专业人士意见。期间,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与宁波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联系人:何艳、韩耀青,联系电话:87480625、89185332,并请将相关意见与建议以电子稿件形式发送到邮箱,84176557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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