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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二批次退出职业资格目录职业补考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07

各区县(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市级各鉴定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以下简称“退出目录”)衔接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0号)要求,经研究,定于2021327日开展全市第二批次退出职业资格目录的职业进行统一鉴定补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安排

(一)补考时间安排如下:

理论科目考试日期

申报等级

申报时间

缴费时间

327

五、四、三

35-315

317-319

1.理论科目考前一周内可下载准考证。

2.上述鉴定理论科目考试时间从上午9:00开始。操作技能考核一般安排在理论知识考试后7天内完成。

(二)补考职业(工种)如下:

序号

职业(工种)

序号

职业(工种)

1

焊工

8

架子工

2

电工

9

电切削工

3

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

10

手工木工

4

防水工

11

评茶员

5

砌筑工

12

有害生物防制员

6

混凝土工

13

保安员

7

钢筋工

14

智能楼宇管理员

二、报名要求

1.仅限于参加过2020年度上述补考职业(工种)鉴定,且单科成绩合格的考生报名。

2.考生请登录“浙江省职业能力建设网”(http://rlsbt.zj.gov.cn/col/col1453803/index.html)进行网上申报,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三、注意事项

1.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全面做好考前准备。

2.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上级部门政策调整,鉴定时间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3.考生可以在所有考试科目结束后20个工作日,登录报名网址进行成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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