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首页 中心简介 政策法规 统一鉴定 企业自主评价 查询中心 下载中心 考务管理
 
当前位置: 最新动态
关于做好宁波市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培训考核预报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08

各区县(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

根据《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考评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培训考核的通知》(浙技评〔2021〕7号)要求,市社保卡和鉴定中心将统一组织举办宁波市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培训考核班,为确保培训考核工作有序进行,现启动全市考评人员培训考核预报名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培训对象

参加考评人员培训的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奉公、办事公道、行为正派;

2身体健康,年龄要求男性60周岁及以下、女性55周岁及以下;

3具有本职业高级工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原职业资格清单内45个职业的考评人员较充足的,报名条件提高到技师资格人员);

4自愿接受人力社保部门在全省范围内的考评委派。

申报高级考评员培训的人员,须具有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本职业(工种)考评员资格,熟悉本职业(工种)考评要求并执行考评任务满一年以上。

二、申报要求

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及个人按属地管理原则,在2021年6月15日前,向当地人社部提交《宁波市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培训考核预报名表》(详见附件1);

●各地人社业务咨询电话

海曙区: 55883197

江北区: 87355078

鄞州区: 89293250

奉化区: 88506071

镇海区: 86295667

北仑区: 86784126

慈溪市: 63938071

余姚市: 62730283

宁海县: 65200289

象山县: 89387483

杭州湾: 63991867

大榭岛: 89283139

高新区: 89288658

保税区: 89286528

东钱湖: 82832107

各区县(市)人社部门要认真落实本地区的预报名工作,于2021年6月18日前将预报名汇总情况上报至市社保卡和鉴定中心标准试题部,联系人:林  怡,联系电话:83867336,邮箱:276287611 @qq.com。

市社保卡和鉴定中心将根据预报名情况和职业技能评价工作实际需求制订我市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培训考核方案,落实各项工作安排。

 

附件:宁波市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培训考核预报名表

 

             宁波市社保卡管理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21年6月8日

 

 

版权所有:宁波市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浙ICP备14041954号-1
技术支持 宁波慧升软件有限公司
建议IE7以上、1024*768浏览效果最佳